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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加杠杆怎么办 惠企“零距离”!南沙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宣讲会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4-06-30 03:43    点击次数:168

  

7月初,在对山西河津地区某大型焦化企业的实地调研中,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反映,当前山西环保主要体现出两个特点:其一,政策要求更为严格,相关限制条款越发细致;其二,检查常态化,且执行力度加大,长期派驻监察人员检查企业环保情况,并增加检查频度。从焦企的应对现状来看,由于大型焦化企业基本在前期就已完成生产设备改造升级,故受环保检查的影响不大,环保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中小型焦化厂。预计后期趋严的环保政策要求将倒逼山西地区焦化企业整合,山西焦化企业将朝着规模集约化与环保规范化的趋势发展。由于目前山西地区依然以中小型焦化企业为主,所以后期山西焦化行业环保政策力度的松紧调节将直接影响焦炭供应,从而给焦炭价格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近日,南沙区发布了《广州南沙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州南沙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为持续优化南沙营商环境,加深企业对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的了解,5月14日,广东医谷协同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下称“南沙开发区投促局”)举办了南沙区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宣讲会。

活动上,南沙开发区投促局副局长李璐围绕《广州南沙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生物医药九条》)做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广州南沙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细胞和基因技术应用奖励

支持细胞和基因治疗企业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可依托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利用境内人类遗传资源开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之外的医学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的,按其年实际外资入资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亿元。

第二条 龙头企业奖励

对国际或国内知名的生物医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办法有效期最后1日期间发布的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或《制药经理人》(PharmExec)杂志评选出的全球制药企业50强或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在南沙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购置土地投资新建生产、研发设施并竣工投产,且单个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2亿元以上的,按其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亿元,分3年按30%、30%、40%比例发放。本办法有效期满后3年内竣工投产的,也可享受本款扶持。

第三条 洁净生产车间建设奖励

对生物医药企业购置房产投资新建洁净生产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并竣工投产,且单个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其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的2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本办法有效期满后1年内竣工投产的,也可享受本款扶持。

对生物医药企业租用场地投资新建洁净生产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并竣工投产,且单个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其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本办法有效期满后1年内竣工投产的,也可享受本款扶持。

第四条 临床试验奖励

对承诺在南沙自主实施产业化(或委托生产)的1类生物制品、1类化学药和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取得临床试验许可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给予1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1类生物制品、1类化学药和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的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3000万元。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按Ⅱ期临床试验数据附条件批准上市的产品适用本款Ⅲ期临床试验的奖励。

对承诺在南沙自主实施产业化(或委托生产)的2类生物制品(不含2类体外诊断试剂)、2类化学药和2类中药及天然药物,取得临床试验许可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给予8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2类生物制品(不含2类体外诊断试剂)、2类化学药和2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的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1600万元。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按Ⅱ期临床试验数据附条件批准上市的产品适用本款Ⅲ期临床试验给予奖励。

第五条 注册证奖励

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迁入)并承诺在南沙自主实施产业化(或委托生产)的第二类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给予50万元)、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超过3个)。

对取得新兽药注册证(含迁入)并承诺在南沙自主实施产业化(或委托生产)的第一类、第二类产品(不含兽医诊断制品),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 研发生产场地租金补贴

对于南沙生物医药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连续3个自然年对其在南沙租赁自用于研发、生产的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租金单价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单个企业每年场地租金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第七条 新质增长奖励

对于年工业产值对比上一会计年度增长的生物医药企业,每新增长2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八条 CRO/CMO/CDMO企业奖励

对于任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CRO(合同定制研发机构)、CMO(合同定制生产机构)或CD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企业在南沙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无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提供服务的,按其服务合同结算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条 场景应用奖励

南沙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下称“合作机构”)与南沙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合作,且单笔合同结算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合同结算额的1%给予南沙合作机构场景应用奖励,单个企业(机构)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南沙临床试验机构为南沙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试验服务的,按临床试验机构为南沙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试验服务收入年度总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临床试验机构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深入了解政策内容

活动中,广东医谷执行总裁谢嘉生表示,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枢纽,拥有独特的区位空间优势和政策优势,生物医药产业是南沙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重点,近年来已初步形成一定优势。

在提问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就政策细则纷纷踊跃提问,南沙开发区投促局逐一回应与会嘉宾们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帮助企业进一步深化对政策的理解。

当前,南沙正持续焕发“晨”光——已累计落户超过400家生物医药企业,涉及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药物、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未来,南沙将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九条》等政策优势,着力畅通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市场准入的有关壁垒,不断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和要素汇聚能力,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南沙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来源】南沙投资